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长望”助学基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史恒发布时间:2025-04-29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含金牛湖园区):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学发〔2025〕5号)规定,我校“长望”助学基金理事会每学期集中受理一次资助申请。现就本学期“长望”助学基金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资助因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身患重大疾病而急需帮助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二、资助原则

1.近期原则:本次“长望”助学金原则上只针对2024年11月以后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且对在校学习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学生给予资助。

2.优先原则:“长望”助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重伤。

3.上限原则:为避免过度重复资助,对学生一学年中获得的各类资助总额实行上限控制(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除外)。

三、资助等级

“长望”助学基金资助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等10000元/人,二等7000元/人,三等5000元/人,各等级申请和资助的具体条件详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学发〔2025〕5号)(附件1)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准确把握“长望”助学基金资助原则和条件,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1),组织学生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出建议资助名单和资助等级并排序。申请学生需如实填写《“长望”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详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无有效证明的学生申请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于5月13日16:00前将《“长望”助学基金建议资助名单排序汇总表》(附件3)和经学院审议、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申请材料(附件2及证明材料)提交“长望”助学基金理事会常设机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将《“长望”助学基金建议资助名单排序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老师。没有申请的学院,实行零报。过时不再受理。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pdf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xls.xls

附件3:“长望”助学基金建议资助名单排序汇总表.xls.xls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