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任立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2309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18〕25号)和江苏省学位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学位办〔2018〕33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专家评议工作

2018年7月15日前,各参评学科完成合格评估专家评议工作。各学院、学科聘请外单位5~7名评估专家,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专家名单应报学科建设处备案。各学院、学科应与评估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说明本学科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和评估流程等,听取专家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

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抽查学位论文、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学位点进行评估。在充分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后,从学位授权点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1)。

(2)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根据《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文件的最新要求,请各参评学科认真填写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见附件2)。

(3)整改阶段

2018年8月30日前,各参评学科根据专家对学位授权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确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完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

(4)学校给出自评结果

2018年9月15日前,学校根据评估专家评议意见和学位点合格评估情况,按 “合格”和“不合格”确定各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结果,并由学科建设处完成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5)材料公示

2018年11月30日前,评估材料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并用于国家随机抽评。

二、材料报送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附件4)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2)

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8月30日前报学科建设处(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处邮箱)。评估材料需归档保存,以备教育行政部门的随机抽评。

三、其他事项

评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学科建设处联系,联系人:郭岩、陆勇,联系电话:58699874、58731150,电子邮件:xkb@nuist.edu.cn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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