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任立发布时间:2022-04-14浏览次数:217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现就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专业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和遴选办法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附件1);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和遴选办法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附件2);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和遴选办法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附件3)。

2.校外人员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和遴选办法参照上述相应制度文件执行。其中,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无锡学院、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徐州工程学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电十四所(国睿科技)等联合培养基地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学位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应在我校已有研究生学位授予权所属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无二级学科,应在一级学科)进行,其研究方向应与所申请学科的研究方向一致对于交叉学科(人工智能、应急管理、遥感信息科学与技术),应打破学科壁垒,鼓励相关学院吸收具有多学科背景的导师进入交叉学科专业领域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

4.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向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相应的申请简况表:《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4)或《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5),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

5.新调入我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填写相应的申请简况表,并提供原单位颁发的聘书及发文等证明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确认导师资格。

6.已取得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如需转入新的学科担任指导工作,应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见附件6),由原所在学科和拟调入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方可转入新的学科专业指导研究生。根据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调整情况,原归属化学与材料学院资源与环境专业以及人工智能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相关导师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学位点调整申请。

7.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在产业领域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突出工作业绩和较高业务水平的,可适当放宽学术成果要求。遴选工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遴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简况表:《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或《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申请学科专业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7)

2.学院审核。学院收齐申请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学院对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研究生院对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审定报送。学科点所在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全面评议,并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出席分委员会的成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2/3,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同意为通过)。学院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4.通讯评议。研究生院组织对学院推荐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的材料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无需通讯评议。

5.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将学院推荐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查及通讯评议结果汇总,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出席委员会的成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2/3,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同意为通过),最终批准结果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为准。

 

三、报送材料

1.新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报送材料

(1)《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一式四份;

(2)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论文:近五年公开发表的代表作首页复印件及收录检索证明学校(或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确认个人论文信息

 教材或专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科研项目:近五年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的科研项目材料,其中,纵向项目附批准文件,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内容横向项目须附项目合同,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以及实际到账证明;

 科研教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

 独立培养硕士或协助完整指导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导师姓名”处需有申请人姓名,由培养单位认证盖章);

 已被外单位聘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需提供原单位颁发聘书的原件复印件等。

(3)评审费用。学院初审符合申报要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需缴纳同行专家通讯评议费1500元/人(学校额外补贴平台费900元/人)。费用通过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转账至学校账户(户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账号:1011540104000022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盘城支行),转账时务必注明“XX姓名博导评审费”,转账截图经学院交研究生院汇总。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转账流程见附件9)

2.新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报送材料

(1)《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一式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论文:近五年公开发表的代表作首页复印件,学校(或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确认个人论文信息

 教材或专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科研项目:近五年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的科研项目材料,其中,纵向项目须附批准文件,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横向项目须附项目合同,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以及实际到账证明);

 科技教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

 已被外单位聘为硕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需提供原单位颁发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3.新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报送材料

(1)《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一式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科研项目: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的科研项目材料,其中,纵向项目须附批准文件,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横向项目须附项目合同,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获批经费等内容页,以及实际到账证明);

 论文:近五年公开发表的代表作首页复印件,学校(或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确认个人论文信息

④ 职业任职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学位(领域)对应的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申请调整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报送材料

《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附件6),一式一份。

5.学院报送材料

硕导遴选: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的《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博导遴选:(1)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的《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及电子版;(2)《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一式四份;(3)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1)4月18日前,个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4月2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3)5月31日前,研究生院组织校内职能部门对博士生导师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

(4)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2.申报研究生导师的项目、奖励、论文、学历(学位)、职称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

3. 2022年导师遴选申请要求的时限“近五年”的科研业绩具体是指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

4.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联系地址: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行政楼319室)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202  邮箱:xwb@nuist.edu.cn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发〔2019〕12号.pdf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发〔2019〕11号.pdf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发〔2019〕10号.pdf

附件4: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doc

附件5: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doc

附件6: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学科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7: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汇总表.xlsx

附件8: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调整情况汇总表(2022年).xls

附件9:博导评审费校内转账流程.docx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