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者:吴谦发布时间:2019-05-08浏览次数:18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校发〔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 用车范围

本规定所指公务用车指为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对外交往等公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使用的车辆。

第二条  用车原则

学院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循符合标准、统一调配、合理使用、保障公务、节约开支、严禁公车私用的原则。

第三条 日常管理

1、学院公务用车的使用原则上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公务车前需向学院办公室进行报备,学院办公室在《商学院公务用车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根据用车事由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批。

2、经审批后,院办联系派出车辆,并做好备案。

第四条 报销办法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的车费报销。每月底,学院办公室根据本月的《商学院公务用车登记表》与租车公司进行核对、汇总,并交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核,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报销时租车公司需提供正规票据,学院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同时,每月的用车情况汇总表要报到学校纪委办公室。

上述规定经学院党政联系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商学院公务用车登记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

    201958日         

附件

商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