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者:吴谦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3179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商学院工商管理类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秉持“拓宽口径、厚实基础、强化能力、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依据“以生为本、自主申请、提高质量、专业适度均衡”的总体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使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专业,以增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激发学习热情,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具体负责专业分流细则制定、组织管理与解释答疑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朱帮助孙再春

副组长:于波陈银

成  员:何正全、程明宝、姚晖、蒋莹、魏向杰、王芳、史恒

 书:王小萍

三、分流原则

专业分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学业成绩和学生特长,兼顾社会需求、教学资源和专业布局等考虑,统筹推进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四、分流方法

(一)分流对象:分流专业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四个专业。根据学校审定,参与分流的2019级全日制工商管理类本科生为286人,前期专业确定名单见附件1

(二)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综合考虑,各专业接纳人数上限如下:

专业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人数上限(

90

130

70

40


(三)具体操作程序

第一阶段:国际实验班分流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2学期雅思英语(模拟)综合测评成绩6.0分及以上的学生自动分流至财务管理专业,其余学生参加后续专业分流。

第二阶段:特长生分流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认定为特长生:(1)本人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为第一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按相应积分100%计,第二作者按相应积分40%计);(2)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3)考取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如ACCA某一科目;(4)工作组研究认定的其他情形,如有关成果获有关部门采纳或批示。特长生积分办法详见附件2

由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织专家考核(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40分、英语交流能力30分、综合素质能力30分)。考核成绩须在80分及以上且综合成绩(考核成绩+特长积分)排名位于专业最大容量的前10%的学生分流到所申报专业;其他学生参加后续分流程序。

第三阶段:普通生分流

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流的基础上,

1.报名人数少于所申报专业最大容量的学生,自动分流到所申报第一志愿专业。

2.报名人数大于所申报专业最大容量的学生,按照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有关专业,直至达到本专业最大容量

3.剩余学生统筹调剂分流到有关专业。

时间安排

1.2020116日前,学院分流工作制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2019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20201110日前,学院组织专业宣传动员、解读实施细则考核方法、分流考核方法以及报名注意事项,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20201113日前,学生填报《2019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班级收齐后交给学办,由学办汇总交至商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组织专业特长生面试,公示特长生分流结果和自动分流结果。

4.20201127日前,组织第三阶段分流,并公示分流结果。

5.2020124日前确定学生专业分流最终名单,经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6.20201211日前商学院将《2019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汇总表》上报教务处审核和备案

其他事项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权利,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安排。

2.《专业分流志愿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涂改,提交后不得更改。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和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前期专业确定名单

附件2: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特长生积分办法

附件3: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附件4: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汇总表


   教务处 国际合作处 商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

附件1: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前期专业确定名单.xlsx

附件2: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特长生积分办法.docx

附件3: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志愿表.xlsx

附件4: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