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和学院审核,拟定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即日起3日内(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12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
学办电话:025-58699786地址:逸夫楼S325
商学院
2020年5月9日
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和学院审核,拟定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即日起3日内(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12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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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