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任立发布时间:2019-04-15浏览次数:2009

为加强学术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健全导师责权机制,规范导师岗位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要求,现将2019年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年度审核的研究生导师是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人员。研究生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拥有健康的体魄和达到相应的科研条件。

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只针对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审核工作由学位点所在学院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暂不进行审核。院士、杰青、特聘教授四青等国家级人才、学校特聘专家等免于招生资格审核。

校外导师原则上应将研究生培养费拨入我校财务账户。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划拨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招收研究生后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助研费。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9周岁(1960年9月1日后出生)。

2.科研条件及经费

1)理工类:近三年,主持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到账经费60万以上;或横向经费200万元以上。

2)人文社科类:近三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到账经费15万元以上;或横向经费50万元以上。

3.科研成果要求

近三年,发表的期刊论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SCI(E)一区、二区收录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SCI(E)三区四区/SSCI/CS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2.科研条件及经费

1)理工类: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纵向经费到账30万以上;或横向经费到账50万元以上。

2)人文社科类: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或横向经费20万以上;特殊扶持政策”学科3万元以上。

3.科研成果要求

近三年,发表的期刊论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SCI(E)/SSCI/A&HCI/CSSCI/EI等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论文

2)正式出版著作(专著、学术译著);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四、成果署名及其它说明

1期刊论文: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科研奖励:获得的科技奖励,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近三年”的时间区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经费:纵向项目经费为合同经费;横向项目为到账金额。

5.助研费审核:学院审核导师是否已按时足额发放助研费,研究生工作部复核。

五、暂停招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本年度招生:

1.未足额发放研究生助研费;

2.在省级以上部门学位论文抽检中:

前一届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中出现1篇“警示学位论文”者,本年度暂停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前一届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中出现1篇“警示学位论文”者,本年度暂停博士研究生招生;前三届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出现1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者,本年度暂停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

3.所指导毕业研究生以论文录用通知申请答辩并获得学位,且研究生毕业两年后,录用期刊论文尚未见刊。

六、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以根据导师个人近几年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研究生培养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研究生导师招生人数分配方案,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1.博士研究生导师

校内导师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2名,且在读博士生总数(不含2019年6月份之前毕业的研究生数,下同)不超过8人;院士、杰青、特聘教授、四青等国家级人才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3名,且在读博士生总数不超过12名;校外导师原则上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1名,且指导的在校博士生总数不超过2名; 每年到岗时间不足半年的在聘导师原则上每两年招收博士生数不超过1名,且在读博士生总数不超过3名。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纳入学校重大奖项培育序列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可适当增加博士生招生计划。

2.硕士研究生导师

校内导师原则上不超过5名(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且在读硕士生总数不超过15名。校外导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以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且在读硕士生总数不超过6名。指导研究生数量与经费挂钩。

3.新聘研究生导师,首次招生限招1名。

七、未尽事宜,须经学校单独研究审批。

八、工作安排

1.2019年4月19前,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院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学院审核的标准不得低于本通知的条件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4月30日前,导师填写并向学位点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

3.5月17日前,学院完成博士研究生导师相关的初审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审核结果(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1份(签字盖章),电子版发信箱。

4.5月24日前,学院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审核结果(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1份(签字盖章),电子版发信箱。

5.6月上旬,研究生院对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材料、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审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公布通过审核的导师名单。

6.联系人:张慧  58235102  电子信箱:zhanghui@nuist.edu.cn

 

附件1:2019年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xls

附件2:2019年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2日